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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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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


据河南省人社厅副厅长常万琦介绍,《条例》共七章64条,把国家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治理欠薪制度进行了法律化、集成化、系统化,在制度上一体设计,监管上整体联动,惩处上刚性有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提高了根治欠薪制度措施的刚性,使根治欠薪工作有法可依。

规范|就工资支付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介绍,《条例》从厘清责任分工、规范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清偿、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了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实现多方共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等;明确清偿责任:规定用人单位为工资清偿责任主体,针对不同用工形式细化清偿责任;细化特别规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规定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明确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权限,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

维权|“一厅一线一网一平台”畅通维权渠道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有权依法向人社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惩戒|三步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

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能实现根本治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条例》明确规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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